政策法规
烟台铭钰制盖有限公司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原创 日期:2023-01-17 09:01:50 浏览量:51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铭钰制盖有限公司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台铭钰制盖有限公司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
地点: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和平路8号
建设单位:烟台铭钰制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烟台铭钰制盖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和平路8号,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和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占地面积983平方米,建筑面积1966.02平方米,年产瓶盖5000万个/年。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产岗位为一班制,每班工作9小时,年工作300天。其中辊印机一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200天。项目建成后,由于疫情原因,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6654553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