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幸福新城B-1、B-2地块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幸福北路以南、珠玑西路以西,B-1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X:4160410.4995,Y:484411.0272,B-2地块中心坐标为X:4160251.939,Y:484481.8227,B-1地块具体四至为:西至烟台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至幸福北路、东至规划路、南至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占地16669m2,B-2地块具体四至为: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北至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西至烟台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占地21071m2。本地块原权属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办事处锦绣居委会、兴达居委会、新胜居委会、福兴居委会、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地块自1997年陆续被开发利用以来,主要作为门头房、铝合金仓库、钢材仓库、瓷砖卫浴仓库、居住房。2019年6月,全部搬迁,2019年12月由幸福街道完成地块所有建筑的拆除,2020年1月由三盛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和烟台市建投鸿新置业有限公司分别竞得B-1和B-2地块的使用权。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1月13日发布的《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烟自然资规旧改芝条字〔2019〕第3号)和《烟台市幸福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该地块规划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和其他商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烟政办发[20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25日)、《芝罘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烟芝政办发[2019]9号)规定,土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为减少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居民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此,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及时对该地块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识别地块及周边地块潜在污染物,委托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现场采样、检测工作,提出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幸福新城B-1、B-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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