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烟台双城汇一期项目地块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港城西大街 33 号,港城西大街和魁玉南路交叉口的东北,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X:4148649.84258,Y484726.972782,具体四至为:北至规划路,西至用地边界,南至港城西大街,东至规划路,占地 49878m2。本地块原权属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张家居委会,主要种植樱桃,地块上零星有管理用房,2020 年 1 月,由黄务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地块上的建筑物拆除,2020 年 2 月由烟台润佳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此地块的使用权,规划建设烟台双汇城一期项目。2020 年 3 月 10 日该地块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地块 2020 年 2 月底开始破土动工建设烟台双城汇一期项目,2020 年 4 月现场踏勘,地块内除 3 处高压线杆及北侧约 6000 ㎡区域未开挖,其他约 4 万㎡区域均已开挖,开挖深度 1-14m 不等,表层土壤已不同程度破坏。2#、4#、5#号楼共 3 处地基硬化作业已经开始。根据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及商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3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 号)、《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烟政办发[2019]6 号)、《芝罘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烟芝政办发[2019]9 号)规定,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为减少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升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确保居民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此,烟台润佳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状 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及时对该地块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委托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必要的现场采样、检测工作,提出了地块环境调查的结论,最终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烟台双城汇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Tcd7xBGoln-_aGpKJem7g 提取码: q4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