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8年5月18日,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更新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监测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更新锅炉建设项目位于莱州市城港路街道西朱杲村西350米处。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更新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莱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15日以莱环审[2017]60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始建设,2017年11月试运行。目前项目一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已建成运行,另外一台备用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由于企业资金原因没有进行建设,将于2019年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分期进行验收。
工程主要变更:由于企业资金原因,建设了一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另外一台备用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将于2019年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将分期进行验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化学处理排污水:本工程化水间采用―过滤+超滤+反渗透+混床‖工艺,排水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和pH,经厂区酸碱中和后部分回用于道路、煤场洒水等用水。
②锅炉排污水
锅炉运行中,将带有较多盐分和水渣的锅水排放到锅炉外,称为锅炉排污。锅炉排污的目的是排掉含盐浓度较高的锅水,以及锅水中的腐蚀物及沉淀物,使锅水含盐量维持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以减小锅水的膨胀及出现泡沫层,水质较好,回用于道路、煤场洒水等用水。
③循环水系统排污水
循环冷却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盐分和SS,该部分优先回用。
④其他废水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水及湿式静电除尘废水处理后均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二)废气
锅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项目锅炉烟气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加湿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联合工艺和1套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不设置旁路系统,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由80米高烟囱排放;输煤栈桥等采取密闭措施,并在易扬尘处设置喷洒设施,煤场、渣场均密闭。
(三)噪声
A、主要设备防噪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如对汽轮机、发电机基础采取减振;各种泵类及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汽轮机、发电机、循环水泵、空压机等采用厂房隔声。引风机等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降低至少12dB(A)左右。在锅炉排汽口和安全阀上装设消音器等设施确保排气噪声降低20dB(A)以上。
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B、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
集中控制室需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汽机、锅炉、循环水泵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噪声对环境影响;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要求主厂房噪声源至少降低15dB(A)以上。
C、厂区总图布置中的防噪措施
在厂区总体布置中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噪声源集中布置,并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如空压机房,与其它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D、偶发噪声防治措施
锅炉排汽噪声: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锅炉排汽次数。
吹管噪声:加装消声器、改变吹管方向,避开声敏感目标;提前通知周围群众吹管的时间和噪声强度。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锅炉灰、渣采用分除方式。本项目锅炉灰渣委托莱州市永安街道弘发建材厂再利用。本项目脱硫膏委托金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再利用。本项目软水来源于化水车间设备,本项目废树脂等置放于危废间,委托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总排口各污染物第一天日均值分别为pH值:7.06~7.79、化学需氧量:21.25mg/L、氨氮:3.775mg/L、生化需氧量:1.625mg/L、悬浮物:17.25 mg/L;第二天日均值分别为pH值:7.36~7.61、化学需氧量:19.75mg/L、氨氮:3.645mg/L、生化需氧量:1.5mg/L、悬浮物:15.25mg/L。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排放全部回用。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废气总排口中烟尘最大浓度值为3.63mg/m3,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烟尘排放浓度5mg/m3要求;SO2最大浓度值为5mg/m3,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SO2排放浓度35 mg/m3要求;NO2最大浓度值为21mg/m3,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NO2排放浓度50mg/m3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NH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8kg/h,小于75kg/h;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超低排放修改单中的超低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石灰石库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8.6mg/m3,满足排放浓度《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标准30mg/m3要求。
灰库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7.6mg/m3,满足排放浓度《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标准30mg/m3要求。
碎煤楼、转运站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7.6mg/m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标准30mg/m3要求。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42.1~54.6dB(A),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0.4~49.5dB(A),小于其标准限值50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敏感点昼间噪声测定值在45.5~46.2dB(A),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7~42.6dB(A),小于其标准限值50dB(A)。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验收结论
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更新锅炉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在落实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措施和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厂方应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做好定期监测工作。
验收工作组
2018年5月18日
验收报告,请下载:https://pan.baidu.com/s/1Ce6NmdToS2vmj3vYbu0t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