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蓬莱荣洋钻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危险废物利用水泥窑协同共处置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蓬莱荣洋钻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危险废物利用水泥窑协同共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蓬莱荣洋钻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年运行320天,运行7680小时,拟新增处置17.5万吨/年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万吨/年HW18类焚烧处置残渣、0.5万吨/年HW06类(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以上2万吨/年HW18类焚烧处置残渣、0.5万吨/年HW06类(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直接由蓬莱蔚阳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预处理后,一部分油泥油渣进入蓬莱荣洋钻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在建的热解析系统,另一部分由蓬莱蔚阳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蓬莱荣洋钻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经理
联系电话:0535-5775967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环评工作主要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4月30日
公示单位:蓬莱荣洋钻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