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屠宰生猪20万头肉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栖霞经济开发区、烟台木森冶金铸造有限公司以东、802省道以南
二、项目简介
烟台晟芳苑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8787万元建设年屠宰生猪20万头肉产品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20万头。主要产品为分割肉约12000t/a及其副产品7000t/a。项目占地面积400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并且增加就业机会,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能增加地方税收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本项目主要的污染因素有屠宰废水、恶臭气体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 第21号),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为限制类,本项目年屠宰生猪20万头肉产品加工项目,不在此限制类。为允许类。
三、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措施
1、废气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气为恶臭气体,该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污水处理单元。
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加强管理,在产生恶臭的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引风机送至碱洗塔净化后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进行密闭,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的卫生,实行定时清扫、冲刷,冲刷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收集后经风机引致二级碱洗塔净化后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臭味向厂区外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冲洗废水(包含待宰圈冲洗废水)、屠宰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等。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并杀菌消毒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栖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粪便、屠宰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等。猪粪便外卖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或直接用于农田施肥。屠宰过程中开膛产生的不可食内脏,外卖处理后可以做饲料原料,内脏冲洗产生的食物、粪便掺混后外卖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分割产生的碎肉和骨渣等一起外卖作为饲料原料,猪蹄壳可作为明胶原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物外卖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通过严格的生产组织管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系统、空压机、给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内的泵房和鼓风机房的噪声,和待宰圈内猪的叫声等,其声压级为65~95dB(A),在采取了适当的噪声防治措施后,经减振和厂界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烟台晟芳苑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20万头肉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写,欢迎各界朋友就该项目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晟芳苑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0535-6394277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给与答复。
公告发布单位:烟台晟芳苑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