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烟台建机拖拉机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57号,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对钢板进行下料、焊接、机加工、组装生产挖掘机配件,年产3000件挖掘机配件。公司于2016年2月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8日烟台市莱山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08年1月开工,2008年7月建成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项目变更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产过程不排水;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下料制作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和焊接过程中所产生的烟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加工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含油铁削、废机油、废冷却液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机加工下脚料、焊渣),外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区废水产生量太少,未形成水流,无法采集到污水。
2、废气
无组织废气,上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272mg/m3,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293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边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两天共32次监测,昼间噪声在53.6-58.0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0-45.9dB(A)之间,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烟台建机拖拉机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件挖掘机配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试运行期间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在落实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建议和措施
1、对项目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等严格管理。
2、项目区种植足够宽度浓密灌木、乔木林带,采取绿化净化空气降噪,减少项目区颗粒物、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
验收工作组
2018年3月6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请下载:https://pan.baidu.com/s/1SaDAwtTFYaIIoQydjeI8_w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请下载:https://pan.baidu.com/s/1sdWNtJVl_lKBewAHopy0EQ
检测报告,请下载:https://pan.baidu.com/s/1694elw8RkmKa35v9ng4d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