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工业园规划概况
2015年3月13日,莱州市政府批准成立“黄三角(莱州)先进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5100亩,园区规划建设机械加工板块、化工板块两个功能区板块。机械加工板块位于园区南部,占地2400亩;化工板块位于园区北部,规划占地2700亩。为加快莱州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工业经济升级发展,莱州市政府决定在黄三角(莱州)先进制造产业园机械加工板块内设立边界清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绿色表面处理园区——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
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园区范围为:东至规划的诚源路,西至白沙河,南至莱盐路,北至规划的创新路,占地约1091亩。园区功能定位为莱州市表面处理的重点园区和产业新区,园区的发展方向是形成环保电镀、阳极氧化、电泳、达克罗及热镀锌等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循环绿色表面处理示范区。
二、工业园区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陆域、海域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活动的实施对环境的改变,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中的各类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等可能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工业园规划建设完善的雨污水管网,将区内所有污水统一收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⑵废气:废气主要是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内企业的工艺尾气,工艺尾气经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⑶固体废物: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依据其性质不同,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处置。
⑷噪声:区域噪声源要以工业和交通声源为主,各个企业应对企业内的声源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施工噪声应严格按照允许的作业时间施工;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道路交通噪声能够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在道路两侧实行绿化工程,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合理搭配,形成绿化林带后,可望有效减噪。
三、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根据对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环境和资源等承载力分析,工业园各项指标的承载力均有一定的容量,能够满足工业园的发展需求。
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规划年污水排放量均在规划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可接纳能力之内;规划年COD和氨氮排放量均可满足最大允许排放量限值的要求。
四、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规划合理性分析
通过对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规划的分析,工业园选址较为合理,能够充分发挥该处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主导产业明晰,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较为合理;工业园规划与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工业园用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不设置居住用地。
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拟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管网将区内废水送至区域污水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环保措施可行,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通过对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的分析,工业园选址较为合理、建设与各级规划相协调、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布局基本合理,区内采取的各种环保措施可行。综合分析山东莱州绿色表面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可行,工业园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对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七、查阅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沙河镇政府(联系人:刘总13356998123)和山东德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 0539-82928717)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企事业单位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沙河镇政府和山东德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