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诚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绿色表面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绿色表面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诚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大李家村西
项目概况:山东诚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3352.25万元在莱州市沙河镇大李家村西建设绿色表面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工业厂房40万平方米,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员工宿舍3万平方米及办公楼0.5万平方米。本项目设电镀、阳极氧化、电泳、达克罗及热镀锌等金属及塑料表面处理生产线222条,同时配套公用工程、绿化、环保设施等。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诚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莱州市沙河镇大李家村西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16689345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8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乙级:冶金机电、交通运输。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江南路211号1幢1441室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829287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是否运行可行的确切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山东诚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或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诚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