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栖霞市松山产业园产业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建设的态度及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栖霞市松山产业园产业规划项目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松山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7.0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2035年。
规划定位: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包括铸造、锻造)、食品深加工、新材料、制药为四大主导产业,布局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两大战略产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衔接黄渤海新区产业发展体系。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栖霞市松山产业园产业规划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松山产业园具体实际开展工作。依据规划,围绕规划修订方案涉及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修订方案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对本规划修订方案与上层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等的协调性进行分析,提出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向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提出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建议,以在规划层面最大程度地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三)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栖霞市松山街道办事处驻地
邮编:265300
联系人:伦宏斌
联系电话:0535-2761598
邮箱:sscyy@yt.shandong.cn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535-6243225
邮箱:57034360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规划所处区域原有的环境质量的看法;
②本项目规划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规划,简要说明原因;
④对本项目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时间
①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②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