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
作者: 日期:2018-03-29 17:03:03 浏览量:76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Control system of fuel evaporative pollutants from vehicle with petrol engine |
( HJ/T 390-2007 代替HBC 32-2004 2008-03-01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轻型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控制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系统(装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HBC 32-2004)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
2008-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