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
作者: 日期:2018-03-29 17:03:03 浏览量:59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Dry-type Power Transformers |
( HJ/T 224-2005 代替HBC 21-2004 2006-01-01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干式电力变压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干式电力变压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级及以下的干式电力变压器(包括自耦变压器),本标准不适用于SF6气体绝缘干式变压器和以下小型及专用变压器:额定容量小于1kVA的单相变压器及额定容量小于5kVA的多相变压器、静止变流器用变压器、起动变压器、试验变压器、机车变压器、隔爆和矿用变压器、焊接用变压器、调压变压器、专用小型安全电力变压器。 |
2006-01-01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HJ/T 224-2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