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微波炉
作者: 日期:2018-03-29 17:03:03 浏览量:54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微波炉 |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roducts —Household Microwave Ovens |
( HJ/T 221-2005 代替 HJBZ 24-1998 2006-01-01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居室环境、提高家用微波炉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利用节能技术进行生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微波炉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2450MHz频带的电磁波进行食品加热且其额定微波的输出在1.5kW及以下、内部附装有电加热装置与蒸汽发生装置并置的微波炉。 |
2006-01-01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微波炉(HJ/T 221-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