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作者: 日期:2018-03-29 17:03:03 浏览量:920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
Farm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
( HJ 332-2006 2007-02-01实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精神,保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各个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产地,不适用于温室蔬菜生产用地。 |
2007-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