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需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9AVidUYGYw0ud1jU3WqYg
提取码:yvk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电话:15275568112
Email:15275568112@126.com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75号附2号509室
四、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生态环境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