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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胜境项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作者:原创 日期:2022-09-05 16:09:20 浏览量:556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对《崆峒胜境项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烟台崆峒胜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电话:6631578)
附件:《崆峒胜境项目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pcklOU8c79n9ieQ0GR2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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