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前 言
本标准是在GB3544《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山东省地方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按时间分为三个时段,分别执行相应标准值。
本标准不再分级。对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造纸企业废水,应达到该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定的进水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陈雷雷、张占朝、韩道汶,济南市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王炎炎、刘玉同。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按生产原料及产品规定了山东省辖区内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日均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以季为考核单位)。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辖区内的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化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HJ/T86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3要求
3.1造纸企业除执行本标准外,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必须达到当地的总量控制要求。
3.2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Ⅳ、Ⅴ类水域和GB3097中二、三、四类海域的造纸工业废水,根据生产原材料及产品,按不同时段分别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标准值。
3.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城镇下水道的造纸工业废水,应达到该污水处理厂规定的进水标准。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按时间段分别执行表1、表2、表3中的标准值。
3.4 化学机械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漂白工艺分别执行表1、表2、表3中规定的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
表1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类别 |
项目 | |||||||||||
排水量 |
生化需氧量(BOD5/BOD) |
化学需氧量(CODCr) |
悬浮物 (SS) |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e |
pH | |||||||
m3/t |
kg/t |
mg/L |
kg/t |
mg/L |
kg/t |
mg/L |
kg/t |
mg/L | ||||
制浆、 制浆造纸a |
木浆 |
本色 |
120 |
8.4 |
70 |
36 |
300 |
12 |
100 |
|
|
6~9 |
漂白 |
200 |
14 |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