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院参加加强全省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现场会议
作者: 日期:2018-03-29 17:03:03 浏览量:1096
2014年10月26—28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举办“加强全省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现场会议”,我院周鹏、李耀祖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省环保厅巡视员仪垂杰传达了环保部及省环保厅有关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解读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环保部专家讲解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要求,同时介绍了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工作要求。
参会人员在会中认真听取了相关经验介绍后,实地观摩了省环科院承担的滕州市木石镇神达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聚丙烯项目环境监理现场,潍坊市环科院有限公司承担的昌邑市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监理现场,并根据实地观摩情况就环境监理工作及经验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最后要求,以贯彻落实环保部《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为主线,着力解决当前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手段,优化监管方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过程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等工作。
省环保厅巡视员仪垂杰传达了环保部及省环保厅有关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解读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环保部专家讲解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及防范措施要求,同时介绍了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工作要求。
参会人员在会中认真听取了相关经验介绍后,实地观摩了省环科院承担的滕州市木石镇神达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聚丙烯项目环境监理现场,潍坊市环科院有限公司承担的昌邑市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监理现场,并根据实地观摩情况就环境监理工作及经验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最后要求,以贯彻落实环保部《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等文件要求为主线,着力解决当前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手段,优化监管方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及竣工环保验收过程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