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烟台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顺利通过审议
作者: 日期:2018-03-29 17:03:03 浏览量:1065
2016年12月2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永霞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生态环境保护、外经贸、内贸流通、民政事业、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气象事业、海洋经济、少数民族事业、残疾人事业、邮政业、交通运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12个专项规划。我院主持编制的《烟台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顺利通过审议。
《烟台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烟台市“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于2015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研究编制领导小组、技术组和顾问组,全面开展调研,开展规划基本思路研究,确定规划编制大纲,开展规划研究。最终完成规划文本、图集、研究报告等成果文件。
烟台“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紧密跟随国家思路,落实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衔接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做好“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与体系设计。
规划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和生态环境是否安全为立足点和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总量减排、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力争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创新,强化环境法治,形成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动力。
规划内容与任务,构建以总体规划为基础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同时规划在功能定位、目标指向、重点任务等方面与省级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文本共包括五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分析了环境保护现状和形势。第二部分,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第三部分,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四部分,确定了九大类重点工程项目(43小类694项重点工程)。第五部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综合性政策保障措施。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烟台“十三五”环保规划,指导和推动烟台“十三五”环保工作实现新突破,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烟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烟台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烟台市“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于2015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研究编制领导小组、技术组和顾问组,全面开展调研,开展规划基本思路研究,确定规划编制大纲,开展规划研究。最终完成规划文本、图集、研究报告等成果文件。
烟台“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紧密跟随国家思路,落实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衔接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做好“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与体系设计。
规划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和生态环境是否安全为立足点和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总量减排、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力争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创新,强化环境法治,形成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动力。
规划内容与任务,构建以总体规划为基础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同时规划在功能定位、目标指向、重点任务等方面与省级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文本共包括五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分析了环境保护现状和形势。第二部分,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第三部分,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四部分,确定了九大类重点工程项目(43小类694项重点工程)。第五部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综合性政策保障措施。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烟台“十三五”环保规划,指导和推动烟台“十三五”环保工作实现新突破,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烟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